汉谟拉比法典颁布时间(汉谟拉比法典是世界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成文法典)

人类的文明不一定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越发先进的,有时候甚至于是倒退,这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掌权者。而要了解这些,只有探寻更多的历史,才会有一个更完整的历史观,角度越是宏观,越会发现不同的文明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的。

本来我是准备写巴比伦和亚述文化的,由于篇幅比较长,一个晚上写不了,所以决定先从巴比伦中很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开始写,之后会花几篇文章,把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曾经出现过的卓越文明简单介绍一下。

两河流域文明,是指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埃及的文明也是沿着河流最先发展的。埃及的尼罗河与幼发拉底河正好相反,尼罗河是自南向北流淌,而幼发拉底河是自北向南流。

在同一时期,形成了两种极其相似的文明。我国古代文明也是沿着河流而生——黄河和长江,是自西向东流淌。印度的文明则始于恒河。

河域文明,哪怕地理位置相距较远,都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发展轨迹类同,与马背上的游牧民族有着本质的区别,生活形态的不同,决定了民族的发展方向。

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的发源地——美索不达米亚,这个词是希腊名词,就是指两河之间的地区。

两河的发源地是在如今的土耳其境内——安纳托利亚高原,起始处的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的流向刚好相反,随后他们几乎平行地向南流,最终又会聚在一起,一同流进波斯湾,这才造就了位于两条河中间的这片肥沃的平原——美索不达米亚平原。

老天爷也是公平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十分富饶,可就是因为地势太平了,就变得无险可守,造成了连绵不断的战争。战争打得越是多,王朝的更替就越频繁,王朝的更替越频繁,不同民族之间的融合就越多,使得语言和文字的发展速度也远超于其他交通不便的地区。

最早的几个古代文明的发源地,都是处于肥沃的平原上,因为水资源丰富,平原上就能发展农业。农业发达的国家,畜牧业肯定也发达,就会更早地产生纺织业和制陶技术,不然没法装粮食和装水呀!

没有制陶技术的民族,就会用火烤,比如游牧民族。而离水资源近的平原地带,就会有很多软泥,才能催生出制陶技术,在制陶技术出现之前,人们就会用石具。

文明发达的地方,才会从原先使用的石具,更早地过渡到使用铜器。就如考古学,把人类发展的历史阶段定为铜器时期、青铜时期和铁器时期等,这都是根据人类使用的工具的进阶和发展来定的。每一次跃迁,都代表着人类向前跨了一大步。

人类文明的发展,原始需求的驱动力是一个大关键。只有温饱不成问题的民族,才会有心思发展其他方面,如艺术和文学。这就是为什么在历史长河中,在全世界各个角落,位于平原地带的民族都要比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拥有更早且更辉煌的文明。

巴比伦,就是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的文明古国,具体的地理位置,就是在如今的伊拉克境内。又有多少人知道古巴比伦是在伊拉克这个位置呢?这就是挖掘历史的乐趣所在了。

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的一个著名的早期民族——苏美尔人,他们发明了楔形文字。这个楔读xie,音同谢。

楔形文字的发展契机,也与平原这个地理位置分不开。因为平原上石料稀缺,又不出产做纸的纸草,虽然根据考古发现,苏美尔人至少在公元前四千年,就已经开始使用铜器,但是在石头或铜器上刻字,总不如在软泥板上方便。而且平原地带水资源丰富,软泥太容易获取了。

于是,苏美尔人就想出了用一管尖笔或尖钻,在软泥板上刻字,用这种笔写出来的就是楔形文字,楔形(Cuneiform)这个字源自拉丁词汇,而埃及的象形( Hieroglyphic)文字这个词则源于希腊词汇。在软泥板上刻完字以后,再把软泥板烤干,易于保存。虽然携带不方便,但是给人类历史研究留下了诸多瑰宝。

公元前34年左右,楔形文字雏形产生。公元前3年左右,楔形文字系统成熟,字形简洁抽象化。文字数目由青铜时代早期的约1个,减至青铜时代后期的约4个。《汉谟拉比法典》就是用楔形文字记录的。

楔形文字一直被使用到公元元年前后,用了三千多年,使用情景如同现今的拉丁文,后失传,19 世纪以来才被陆续译解,从而形成一门研究古史的学科亚述学。亚述文明,我之后会开专篇介绍。

苏美尔人居住的地区就叫做苏美尔地区,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从西方来的侵略者闪米特人统治着该地区。

如今以色列人的老祖宗希伯来人,也是闪米特人,阿拉伯人也是,凡是讲闪米特语的语族,都属于闪米特人。就连如今的叙利亚人,其中的很多语言依然是闪米特语。

大约在公元前2870年,有一位国王——萨尔贡,他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上方,也就是如今的巴格达城附近,创建了都城阿卡德。他建立了阿卡德帝国,亚述和巴比伦是在他之后建立的。

闪米特族阿卡德人,不是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土著,是外来侵略者,属于半游牧民族,征服了苏美尔地区以后,才以他们的民族命名这个城市。

而幼发拉底河的下游的一些地方也被称作为阿卡德,巴格达附近的是都城阿卡德,同时这些地方也被称作巴比伦尼亚,因巴比伦城这个著名城市而得名,巴比伦王国是王国的名字,巴比伦也是城市的名字。

阿卡德帝国是建立于公元前29世纪,古巴比伦第一个王朝是在公元前19世纪建立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这中间的一千年,又被各种民族轮番统治。

亚述人也统治过该地区,后来他们把殖民目光转向了小亚细亚,亚摩利人才成为了南部地区土著的统治者。

巴比伦有古巴比伦,也有新巴比伦,公元前6世纪,伊朗人的祖先波斯人打败的那个是新巴比伦帝国。

汉谟拉比是古时美索不达米亚最著名的统治者,出生于公元前1810年,在公元前1792年,他18岁时成为了巴比伦王朝的第六任国王。他的父亲辛·穆巴拉特,因健康状况不佳而退位。

汉谟拉比先后征服了埃兰(伊朗最早的一个王朝)以及拉尔萨、埃什努纳和马里等城邦。他驱逐了亚述王伊施姆·达甘一世,并强迫他的儿子穆特·阿什库尔进贡,使几乎整个美索不达米亚都处于巴比伦的统治之下。在他之前,巴比伦王朝只是控制着很小的一片领土,处在亚述这个更古老和更强大的统治者阴影之下。

汉谟拉比征服了所有的阿卡德与苏美尔地区,还把伊拉姆人驱逐至他们东方的山地,将自己的疆域自波斯湾沿着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远远地朝北扩延。除了军事方面的成功之外,他还主导疏浚了灌溉所需的大运河,并建造了很多华丽的庙宇。

汉谟拉比是在公元前1750年去世的,享年60岁,而他最为人所称颂的,就是整理了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前人们的智慧,特别是苏美尔人的律法,汇编成了《汉谟拉比法典》。

而我们又是如何得知这个世界上现存的第一部成文法典的呢?

1901年12月,由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一支考古队,在伊朗西南部一个名叫苏撒的古城旧址上进行挖掘工作,有一天,他们发现了一块黑色玄武岩 ,几天以后又发现了两块,将三块玄武岩拼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椭圆柱形的石柱。

《汉谟拉比法典》原文就刻在这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就因为这个形状,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汉谟拉比王站在太阳和正义之神沙马什面前接受象征王权权标的浮雕,以象征君权神授,王权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写的法典铭文,共35行、282条,现存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亚洲展览馆。

《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是一篇对国王的赞美诗。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古巴比伦时代以前,两河流域(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即已形成在国内建立正义的立法制度。《汉谟拉比法典》在历史上肯定不是第一部成文法典,只是能找到的考古遗迹中,它是现存的第一部,时间最久远的成文法典,这圆柱形的玄武岩已经有近四千年的历史,汉谟拉比出生的年份距今已经有3830年了。

我觉得那么详细的法典条文,不可能是在汉谟拉比短短的42年统治中就完全形成的,只是因为他军功卓越,使古巴比伦的疆域面积最大化,去世后才会有很多工匠为他“著书立传”,他们没有纸,文字都是保留在石头或者软泥板上的,我们才得以见到四千年前的法典是何样的。现在出土的那个年代的软泥板都有五千多块,三分之一以上都保存在大英博物馆中。

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民事、刑事、诉讼等领域,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四千年前就能这样,已是十分卓越的文明。

1、社会结构

巴比伦人分为三级:

自由民上层(阿维鲁穆),享有完全的权利;无公民权的自由民(穆什钦努),法律地位较阿维鲁穆低,但也享有很多特权;奴隶(包括:王室奴隶、自由民所属奴隶、公民私人奴隶);

2、国有与有限度的私有并存的土地制度

3、以契约为基础的买卖婚姻制度;实行家内继承制度

4、巴比伦王国债的主要形式是契约

此外还有侵权行为之债。契约有买卖、借贷、租赁、承揽、寄存、合伙、雇佣等。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经济秩序,法典还对高利贷作了限制。

5、法典规定的刑罚手段较残酷

6、一些法律条例

倘自由民宣誓揭发自由民之罪,控其杀人而不能证实,揭发者应处死;自由民在诉讼案件中提供罪证,而所诉无从证实,倘案关生命问题,应该处死;倘法官审理案件做出判决后又更改,则应揭发其罪行,并撤销法官席位,终身不再录用。

7、两个原则

汉谟拉比法典建立在两个最著名的原则基础上,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同态复仇)和“让买方小心提防”。

在规定对确定的伤害行为进行赔偿时(“倘人毁他人之目,则毁其目”;“倘人断他人之骨,则断其骨”)。虽然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过于严厉,但在封建制度的社会中,有法可依,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受害人的利益,总比同法不同权要好很多吧!

“让买方小心提防”原则,卖方诈欺不会受到处罚。因为颁布此法律主要是为了制止争斗,买方需要自己辨别是非,统治者想降低争端的发生,如果买方被骗,但根据此法典,也不能追究卖方的责任,买方也就不会去闹了,也不会浪费社会管理人员的精力。

条文分类:

一、关于诉讼审判的规定(1至5条)

二、关于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6至126条)

三、关于婚姻、家庭与财产继承(127至195条)

四、关于人身保护和“同态复仇法”(196至214条)

五、关于劳动、报酬、工具和责任事故的追究(215至241条)

六、租赁牲畜、船只以及佣工和报酬(242至277条)

七、奴隶的规定(278至282条)

乱世用重典,虽然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还有着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作为四千年前的封建奴隶制社会,这个法典的制度已是当时,乃至之后两千多年内很先进的了。

就像《汉谟拉比法典》序言中的一句话:“要让正义之光照耀大地,消灭一切罪与恶,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在很多国家还未改革君主制之前,又有多少国家能有底气,保护弱者的权力呢?

法典中还有一条“拐带他人幼子之人,将被判处死刑”,虽然我国无此刑法,但是一直有很多舆论呼吁加重对人贩子的处罚,而四千年前的巴比伦人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有了这个考古挖掘到的文物,至少让我们认识到了当时的社会形态是如何的,也有很多专家正在努力破译那五千多块泥版,当时的小麦收成都被严格地记录了下来。

汉谟拉比国王不论从军事上,还是国家管理上,已极尽所能,也使那个时候的巴比伦成为了封建奴隶制国家中,社会制度最严谨合规的。

历史带你走进那些你不熟悉的领域,我只是一个引路者,谢谢你花了时间看到此处。

愿世界更好!苦难更少!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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